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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胡人部落,便是一个小型的社会。
部落越是强盛,其内部的分工就越是明确。
最核心的是军事贵族和巫师,外围的是工匠等手工业者,最底层的便是普通的牧民。
乞扶莫于的部落也是一样。
将部落之中的士兵送给尔朱荣后,还剩下两万五千余人。
贾思勰这几日可谓开心坏了。
与太平村中那些满脑子想着打打杀杀的汉人不同,贾思勰惊讶的发现,这些胡人意外的有些多才多艺。
他们会畜牧,会治兽病,会作酪,会酿酒,会营垒,会打铁……
尽管这些胡人的技艺在贾思勰看来,并不算精湛。
对于贾思勰教授他们的技能,这些胡人也并不抵触。
最让贾思勰欣慰的是,他们甚至愿意种田!
“军主的营中有高人啊!”
刘贵跟在李爽身后,看着秩序井然的营地,感叹道。
李爽笑着问道:
“何以见之?”
刘贵指了指不远处正在牧羊蓄马的牧民,言道:
“平城周围的胡人,往往勇武有余,可不善经营。
军主刚刚接手乞扶莫于的部落,部落之中的部民却没有一点慌乱之象,各有所安。
且在下一路走来,牧民生产,颇有章法,不似胡人所为。”
刘贵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。
他是匈奴人,父亲曾经坐到了肆州刺史,年少时也曾游历过洛阳,见识过这天下第一等的风物。
刘贵从内心之中是看不上这些还没有汉化的胡人的,认为他们野蛮,粗俗。
不过洛阳这个圈子,并不是所有人都挤得进去的。
能进去的只有鲜卑的宗室、外戚和汉人的世家门阀子弟。
他一个匈奴人,属于外围之中的外围。
刘贵在洛阳待不下去后,只能回到老家,凭借着自己父亲曾经的肆州刺史的关系,做些买卖。
适逢六镇叛乱,刘贵想起了他的好友高欢曾经所说的天下将乱之言,动起了心思。
他找上了李爽,便是认为这位在北秀容名声大噪的军主大野爽,比尔朱荣更需要他。
李爽走到了一座大帐前,掀开了帐门,偌大的帐篷之中,坐了百余人。
为首者,便是贾思勰。
他此刻正穿着一身短袄,和大帐之中其余的胡人一样,磨着骨头。
贾思勰研究的很认真,并没有意识到有外人进来。
“这便是你说的高人!”
李爽指了指贾思勰,刘贵看着那个人群之中平平无奇的贾思勰,也有些惊奇了,眼前这个呆子像是个高人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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