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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玉穿了裙子和长靴……她是全场衣服最少的人。
其实真的也不算少,她单纯想穿得好看一点。
今天也有年轻的乐队,他们也是想穿好看的,每天不敢吃米面油盐保持身材,不就是为了漂亮,把自己精挑细琢过的肉露出来。
但是他们没有机会呀。
搞乐队的男人很多有纹身,政策规定不能露,不提前预防,后期得加马赛克到节目崩溃,大家那些花臂花脖都得遮起来。
这不,今天不少人穿高龄的毛衣和运动裤,搭配齐齐怪怪的,捧着保温杯流泪的样子……仿佛是居委会的街坊叙旧。
一点不像是搞乐队的。
穿漂亮点的季玉,就显得特别突出了。
女主唱本来就少,何况离开十年回来乐队,主持人敏感察觉到爆点,于公于私都不可能放过。
“所以,第一场怎么会是小蔷薇唱歌?是你们刻意安排的吗?”
季玉摇头:“也不是,这是今天早上才决定的,阿麟嗓子出了问题,我是临时顶上的。”
梁展笑着补充:“那是,如果我的手受伤了,薇姐还能顶上我打鼓,到时候就让阿麟自己弹低音键盘。”
所有人:“……”
临时决定的?好吧,你们开心就好。
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唱歌不好的鼓手不是个好的贝斯手。
主持人笑着又问:“这么漂亮的贝斯手,我就不问你怎么突然回来了,你能告诉我们,你当初怎么和他们凑在一起玩乐队的吗?”
这是今晚必问的问题之一。
大概也是现场的人,甚至播出去后的观众,最想问的问题。
季玉转头看了眼自己的队友,抿了抿唇:“那我就直说吧,其实行星在我之前,还有一个叫做阿峰的贝斯手。”
十年前的夏天,乐队陷入了困境,四个男人都情绪很丧,阿峰的家境不错,想了个办法,找个懂音乐的漂亮姑娘假装成他们的粉丝,他给钱的那种,鼓励另外三个人。
阿峰还额外给了季玉五十块,让她买束玫瑰,到时候献花更有排场!
季玉把钱给昧了,去路边随便剪了一把野蔷薇抱着就来了。
所以,他们第一次见面,她这个假粉丝抱着蔷薇。
他们就叫她小蔷薇。
一个月后,阿峰被要求回家继承家产,季玉就顶上了。
左右她那时候没成年,也不好找工作。
何灿阳:“当年行星乐队还不赚钱,因为加入了一个女贝斯手,酒吧老板和观众开始买单了,我们才收入不错,后来她有更重要的事情,就离队了。”
主持人有些震惊这几个人的坦诚,原来这不是兴趣相投……
说白了就是很单纯的:你我本无缘,全靠我花钱。
他忍不住又问:“那贝斯手回来,是因为现在不缺钱了。”
季玉犹豫了一秒:“差不多吧,反正不是很缺。”
她的坦诚让现场爆发了一阵笑声,刚才有些沉闷的气氛都一扫而光。
主持人砸了咂嘴,没有好去追问具体数字,但他有种直觉,应该是非常可观,说出来会让自己泪流满面。
毕竟这么漂亮的姑娘,居然去当贝斯手,那听起来就很有钱!
啊,这该死的炫富!
主持人话锋一转,又问:“你们的鼓手结婚了,这么漂亮的贝斯手,既不和主唱,也不和吉他手在一起,说不过去啊。”
现场的人开始起哄。
“所以主唱和吉他手,你更喜欢谁?”
主持人开始追问。
季玉转头看了眼沈淮麟,又看了眼何灿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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