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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快婿”
是好女婿的意思,快不是快慢的快,是快人快事的快。
王羲之练习书法是很刻苦的,他曾经说过:“张芝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,使人耽之若是,未必后之也。”
张芝是汉朝有名的草书家,练习书法非常勤奋,把一池水都写黑了,王羲之就说:我如果像他这样勤奋,不会输给他。
这话里有自负,同时也说明勤奋的重要。
王羲之没有说过他是不是也把一池水写黑了,现在倒是有几个地方留下了王羲之的洗砚池。
王羲之在书法上下的功夫显然不比张芝少,后来的成就也比张芝更大。
在书法上不下苦功是练不出来的,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里讲,王羲之在书法上原来还赶不上庾翼和郗愔,晚年却超过了他们和其他所有人,可见他是下过苦功之后才达到更高境界的。
今天我们看到社会上许多自命为书法家的人,还没有练过几年字就自称书法家,实在是好笑。
还有一些人老想取巧,自命前卫,笔画的基本功还没掌握好,就在字的大小、歪斜、奇形怪状上做文章,把一幅字弄得像一幅画一样,有时候连什么字都完全认不出来,这不是写字,而是画字。
中国的书法跟绘画相通,但毕竟是两种艺术,书法是写出来的,不是画出来的,书法可以创新,但是应该在写字上创新,不是用画字来冒充创新。
那种画出来的“书法”
,即便也有欣赏价值,也只能叫作线条的艺术,是一种特殊的受中国书法启发的线条艺术,可以自成一类,不必称为书法,更不必称为中国书法。
因为字是一种符号,符号就有能指与所指,如果写得叫人完全看不懂,那就只有能指,没有所指,就不成其为符号,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字,因而也就不是书法艺术。
当然,王羲之的书法不是光靠刻苦练成的,刻苦只是练技术,而艺术除了技术成分外还要加上天分和才气。
王羲之之所以能够成为书圣,首先是因为他天分高,才气高。
前面讲过他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少年,长大以后更是众望所归。
《晋书》本传里讲:“羲之既少有美誉,朝廷公卿皆爱其才器。”
但他并不怎么喜欢做官。
有一次朝廷授命他做护军将军,他推辞不做,当时的名臣殷浩写信劝他,就说:“悠悠者以足下出处,观政之隆替,如吾等亦谓为然。”
(一般人都以你的出不出山作为观察政治搞得好不好的标准,像我们这些人也认为是这样。
)可见当时人们对他的评价和期待有多么高。
王羲之就是王羲之,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王羲之的。
不刻苦固然不行,光刻苦也是不够的,如果缺乏才情和天分,就算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练字,也不能保证成为一个真正的书法家。
现在有些朋友不明白这个道理,对于自己的天分和才情缺乏自知之明,又不肯努力读书,结果写来写去顶多就是一个书匠,离书法家还差得远。
王献之对中国书法的主要贡献,是他创造了一种新体行书,当时的人无以名之,称为“破体”
。
王献之这种行书保留了王羲之行书的结体,而舍弃了王羲之行书以隶体方笔为主的特点,增添了篆体的圆笔成分(前人说王羲之以骨胜,王献之以筋胜,即此意)。
同时这种行书保留了张芝草书的连笔特征,但舍弃了张芝草书的章草成分。
张怀瓘《书断》里有:(王献之)尤善草隶,幼学于父,次习于张,后改变制度,别创其法,率尔私心,冥合天矩,观其逸志,莫之与京。
另有一段这样讲:
伯英学崔、杜之法,温故知新,因而变之以成今草,转精其妙。
字之体势,一笔而成,偶有不连,而血脉不断,及其连者,气候通其隔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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